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部分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6.《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7.《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二)个性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地下水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山西省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要求(试行)》《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
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8.《山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二、普法对象
全公司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1.通过各类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全公司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2.通过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水平。
3.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各部门、党群工作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经营实体;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3.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4.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通过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各经营实体,安全生产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5.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各经营实体,财务资产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6.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山西省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要求(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各经营实体,质量技术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7.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纪律检查部;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8.组织学习《山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责任单位:审计工作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李会萍 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160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6937424 传真:0351-6937273 邮箱:dkyoffice@163.com






